重庆永川关于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设备采购澄清及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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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竞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要求现对****年*月**日发布的《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检测设备采购(第四次)》(项目编号:****A***)相关文件要求澄清如下: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递交开始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 二、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 。三、原采购文件**.*条中要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含分析仪器设备”更改为: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含分析仪器设备或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四、文件中所有涉及到以上澄清部分均按照以上澄清执行,其它条款按原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特此公告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