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偃师市首阳山森林公园西大门广场绿化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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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偃师市林业局委托,就其偃师市首阳山森林公园西大门广场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首阳山森林公园西大门广场绿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项目简要说明: 偃师市首阳山森林公园西大门广场绿化工程位于偃师市邙岭镇连霍高速杨庄收费站西南侧,施工内容主要包括种植雪松、桧柏、法青、银杏、造型油松、锦带花、地柏、红枫、南天竹、鸢尾、红叶石楠球、白皮松、桂花等乔灌木以及部分土方工程。 四、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贰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售价:***元/本(含图纸;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报名及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时,下午:**:**-**:**时。 *、谈判文件购买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南***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室。 报名时需携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六、谈判事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 *. 地点: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谈判应答文件必须由谈判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表)当面送达并递交。 *.逾期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林业局 地 址: 偃师市城关镇首阳路***号 联 系 人: 李旭辉 电 话: *********** 招标代理: ****** 地 址: 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南***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室 联 系 人: 苏女士 电 话: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