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关于取消韶关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者纪念品采购项目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作废标处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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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方:我中心受韶关市中心血站的委托于****年*月**日上午*:**对韶关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者纪念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G**GZ***)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中标单位为:韶关市浈******,中标金额为:¥***,***.**元;候选中标单位为:韶******,候选中标价格为:¥***,***.**元。评标结果确认期间,韶关市中心血站发来《关于要求对韶关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者纪念品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及候选单位所投报价进行复核的函》,由于中标单位及候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出现错误,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经原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页第**.*条:“……总价金额与按单位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的原则和招标文件第*页第三条采购项目参数要求的数量重新核实后,中标单位韶关市浈******和候选中标单位韶******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并出具了《专家复核意见》,报韶关市财政局备案。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和《专家复核意见》,决定取消该项目中标单位和候选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及候选中标资格。该项目作废标处理,择期重招。特此通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