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高明区人民医院医院经济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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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对高明区人民医院医院经济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进行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一、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截止。二、拟定采购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号B楼二区夹**室。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经公开招标,******中标成为佛山区域卫生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暨佛山区域公立医院数字绩效监评信息系统(第一期)项目的供应商。该项目近期启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已经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为医院数字绩效监评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单位。会计核算、科室成本核算、预算管理三个模块的软件开发费用由佛山市卫计局统筹解决,为完善该系统的使用,现采购该系统其余五个模块:(医院物流系统、医院固定资产系统、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医院绩效管理系统、医院费用控制系统)。根据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监察局联合批发的佛卫[****]***号文第五款:采购范围(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并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审查备案中的“*.原采购项目的后续服务供应由于兼容性或者标准化的需要,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条文,本项目符合这一原则,故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四、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医院经济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二)项目内容包号名称数量单位**医院物流系统*套医院固定资产系统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医院绩效管理系统医院费用控制系统五、专业人员对本项目的系统的一致性、财务专业要求高的原因具有唯一性出具了论证意见,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如下:*、具体论证意见: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条件。*、论证专家意见如下:序号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论证意见*曾和兰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丁伟雄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授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阮世勋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授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六、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与采购人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荷城康宁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栋B***室 电 话: (****) ********、********传 真: (****) ******** 网 址:***.******.***联 系 人:欧小姐、刘**********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