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绵安快速通道科技城大道连接线段道路一期工程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绵安快速通道科技城大道连接线段道路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绵安快速通道科技城大道连接线段道路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绵阳科技城新区 *、建设单位: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南交通大学 *、项目概况:建设性质为新建,属补办环评手续,起于集中发展区已建成B**号道路相接,终于科技城互通立交桥收费站相接,全长****米,桩号设置为LK*+***.***~LK*+***.***,总占地面积**.**公顷(其中永久占地**.**公顷、临时占地*.**公顷),标准路幅宽度**米,双向六车道,配套人行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千米/小时;道路右侧的关石堰进行改移工程结构形式为C**素砼河堤护岸的梯形明渠,改移长度为****米,沟渠宽度**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线工程、桥涵工程(涵洞***米/*道)、路线交叉工程(平面交叉*处、分离式交叉*处)等;配套建设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检查井、雨污管道及其它地下管线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下阶段应结合项目沿线敏感点分布,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渣场、施工便道等的布设方案;严禁在征地范围外设置施工场地、施工营地,避免和减缓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合理调配和利用工程土石方,尽量减小弃方量,弃渣土及时运至选定的弃渣场堆放,堆放前先做好必要的挡护措施,禁止弃渣土下河。 (三)堆料场等不得设置在学校、居民点等保护目标的上风向,并尽量远离敏感点;项目使用商品沥青,减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降尘、打围施工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对敏感点的影响。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及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既有设施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禁止向水体倾倒;加强工程弃渣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及处置中的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五)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防治措施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标准和要求,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弃渣场选址及弃渣堆存须符合水土保持要求,避免次生地质灾害;工程结束后尽快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 (六)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噪声不扰民;运营期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对环境敏感路段采取限速、禁鸣、绿化等措施,控制和减小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对远期可能超标的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噪声污染措施,确保交通噪声不扰民。 (七)营运期要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车辆及其他危险品的运输管理,限制运输危险品车辆的车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环境敏感路段设置警示牌、限速牌、电子摄像头,公布事故报警电话。 (八)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定期向我局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工程环境监理资料纳入环保竣工验收必备资料。 (九)规划部门今后应合理规划公路两侧的开发利用,在公路两侧噪声控制距离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相应功能要求。 (十)项目建设涉及居民拆迁安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落实当地政府提出的拆迁安置方案,确保搬迁安置不降低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产生新的环境问题,避免发生群众纠纷。 (*)相关部门意见: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文说明项目情况(绵科发司纪要 [****]**号); 绵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具文同意选址(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启动区部分道路征地范围图****年**月*日),符合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绵阳市城市交通规划; 绵阳市水务局出具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绵水审 [****]**号)和行洪论证批复(绵水审 [****]**号); 绵阳市高新区管委会具文承诺拆迁安置工作(绵高管委函[****]***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绵阳市环保局环评科)   传真:****-*******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顺河前街**号 邮编:******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