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14年绥中县S213省道两翼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高甸子乡)招标代码:0429201506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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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 建筑工程| 沈******受绥中县高甸子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为****年绥中县S***省道两翼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高甸子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如下:****年绥中县S***省道两翼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高甸子乡) *.招标单位:绥中县高甸子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绥中县高甸子乡顺山堡村 *.工程规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 质量标准: 合格 *. 招标范围:绥中县高甸子乡顺山堡村生态综合治理*.**万亩。*.投标保证金: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投标人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未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或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午休时间除外)在沈******(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三路**-*号A座****室)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指副本原件)及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元/套(不含其它材料费用),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绥中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中县高甸子乡人民政府 地址:绥中县高甸子乡 联系人: 王凤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沈******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三路**-*号A座****房间 联 系 人:方政英 电 话:***********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通汇支行 户 名:沈****** 帐 号:******************** 邮政编码:****** 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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