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清镇职教城(西区)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勘察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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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公资示(****)建字第****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清镇职教城管理委员会 的 清镇职教城(西区)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勘察工程(入场登记号:JSGKC****************) 已于****年 *月*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中标人资质:下浮率(%): **中标工期:**(天)项目负责人:杨振杰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中标人资质:下浮率(%): **中标工期:**(天)项目负责人:禹建强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质:下浮率(%): **中标工期:**(天)项目负责人:丁晓江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中标结果公示至****年 *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清镇市招标办(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所*楼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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