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振兴拆迁安置小区新增安置用地基础设施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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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 公示日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日 * 招标项目名称 振兴拆迁安置小区新增安置用地基础设施工程(第二次) * 招标编号 江城〔****〕*号 * 招标人 阳江市江城区土地储备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中标人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黄锦红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中标价(元) ¥*,***,***.** 承诺工期(日历天) *** * 质量安全承诺 国家合格 文明施工承诺 按国家标准 * 姓名 岗位职务 技术职称 备注 项 黄锦红 项目负责人 目 郑铠涛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中级工程师 管 谭开金 施工员 理 谭学强 质量员 班 冯凯旋 安全员 子 黄基富 预算员 人 关羡婷 材料员 员 冯次 资料员 组 梁燕丽 统计员 成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阳江****** 第三中标候选人 阳****** 说明:*、本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在公示时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如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异议人或投诉人为个人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异议或投诉受理时间为公示期的工作日上午*:**-**:**,下午*:**-*:**。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