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潼南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车载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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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车载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各有关供应商: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潼南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潼南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车载设备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相关内容如下:采购单位(全称)潼南县人民法院拟采购品目(项目名称)巡回审判车车载设备项目内容 主要包括车载执行指挥弱电设备、巡回审判系统、普法宣传系统采购预算人民币******元拟采购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理由为与上级法院目前使用的庭审管理系统、远程指挥系统、办公系统等保持一致和便于软件的兼容与更新升级公示时间***.******.***—***.******.***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尤先生 电话:***********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注:*、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后,应当报财政部门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之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