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南粤先贤馆陈列布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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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先贤馆陈列布展项目 ******受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对南粤先贤馆陈列布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SW*****FG****,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采购项目编号:GZSW*****FG****。采购项目名称:南粤先贤馆陈列布展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广告展览)。服务期限:*年。采购预算:****.****万元。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项目内容:南粤先贤馆展览设计、陈列布展及相关配套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项目地址:广州市惠福西路南粤先贤馆内。*、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作选择性投标。供应商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艺术设计类高级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近三个月的在本单位任职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报名时应由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到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项目负责人 “艺术设计类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投标截止日之前近三个月的在本单位任职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号恒生大厦A座****-**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三)上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号恒生大厦A座****-**室。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星期三)上午*:**。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号恒生大厦A座****-**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采购人联系人: 汤翠玲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号恒生大厦A座****-**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号*楼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登峰支行帐号:***********************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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