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关于高明区办公设备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的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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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年**月**日公告的编号为****-****K**N****的高明区办公设备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的变更通知如下:*、原招标文件第**页综合评审指标表**包*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快速响应及售前支持能力***.*投标人在佛山市设有工商注册(非委托)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得*分;*.* 投标人在佛山市以外设有工商注册(非委托)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得*分;*.* 投标人在佛山市高明区设有工商注册(非委托)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得*分;*、售前支持、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含售前免费服务、技术支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优:**-**分,中:*-**分,普通:*分现修改为:*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快速响应及售前支持能力***.*投标人在佛山市高明区设有工商注册(非委托)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得*分;*.* 投标人在佛山市(除高明区外)设有工商注册(非委托)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得*分;*.*投标人在佛山市以外设有工商注册(非委托)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得*分;*、售前支持、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含售前免费服务、技术支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优:**-**分,中:*-**分,普通:*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