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北京市房山区燃气开发中心送气下乡购置液化石油气钢瓶项目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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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燃气开发中心送气下乡购置液化石油气钢瓶项目二、项目编号:TCCX-****RQKFZX****三、采购人:房山区燃气开发中心四、采购人地址:房山区拱辰北大街**号五、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六、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号院七、采购内容:液化石油气钢瓶八、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个月内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发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记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记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发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方可报名。以上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原件归还,复印件留存于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十一、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到**:**,下午**:**到**:**(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地址: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号院四单元***室)十二、当报名家数超过四家(含)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择优确定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十三、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北京**********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