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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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号)相关要求,现对“烟台******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烟台******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设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号项目简介:烟台******始建于****年,注册资金*****万元,是一家以生产液晶材料和医药中间体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建设项目迅速增加,厂区周边环境影响因素亦发生变化,根据烟环评函[****]***号文,为加强环境管理,******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等,现对烟台******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项目主要污染因素: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气体,常压蒸馏过程中产生的含甲苯、乙醇、吡啶等成分的不凝气,含乙醇、石油醚等成分的抽真空尾气,加料、放空等过程中产生的反应釜放空废气,经车间移动摇臂收集排放的含粉尘、有机溶剂等成分的废气,锅炉废气,储罐区废气,料棚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沸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闪蒸废气和焙烧炉废气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设备清洗过程产生的设备清洗水,地面冲洗水,碱液喷淋装置更换的废水,清洗间超声波清洗槽更换废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等;离心机、隔膜泵、空压机、泵房等设备运转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母液蒸馏残渣,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沸石生产过程中的压滤残渣,锅炉残渣,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可能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废气:不同车间产生的酸性废气经各车间内相应的酸性气体收集管道收集后经酸性气体吸收装置(碱液喷淋吸收)净化处理后由对应的排气筒排放;反应釜加料、放空等过程产生的放空废气经各自反应釜配置的“液封瓶+缓冲瓶”预处理措施后经车间内放空总管路收集后统一进入各车间的放空废气净化系统(安居乐处理装置或者是碱液喷淋装置等),净化处理后由各自配置的排气筒排入外环境;真空泵房抽真空废气经相应的冷凝系统(一级冷阱或者二级冷阱等)处理后排放;固体物料加料口、桶装原料加料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车间移动摇臂集气后由楼顶风机统一排放;清洗间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楼顶风机排放;沸石生产车间产生的含氨和粉尘的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氨吸收塔净化处理后经**m高的排气筒排入外环境;锅炉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双碱脱硫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罐区及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净化处理。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根据污染物浓度分为高浓度废水、低浓度废水、高含盐废水以及需委托处理的废水。其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解废水等高含盐废水经各车间三效废水管道收集后统一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的三效蒸发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进入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洗废水、设备清洗水等高浓度废水及三效蒸发系统处理后的废水经管线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的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进入低浓度废水处理,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工艺单元主要有高浓度调节池、隔油池、反应池、沉淀池等;生活污水、地面清洗水等低浓度废水及经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的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烟台市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平畅河。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单元包括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MBR膜反应池等;待委托处理的废水收集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噪声:对项目区内生产设备、泵房等采取隔音、消音、减震等治理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各厂界噪声值均达标。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母液蒸馏残渣,过滤滤渣,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废干燥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压滤残渣等危险废物,根据国家要求,委托相应的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经评价后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等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日内。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状况是否满意;*.对本项目了解的情况和渠道;*.对本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对地方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烟台******联系人:郭海燕联系方式:***********邮箱:haiyan-g@***.com环评机构:烟台******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号鲁东大学院内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传真:****-*******电子信箱:ldeia****@***.com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