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江山市人民医院食堂原料加工项目对外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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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期**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人民医院食堂原料加工项目对外承包,招标人为江山市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万元。 *.*招标范围:江山市人民医院食堂原料加工项目对外承包。 *.*项目地点:江山市人民医院食堂。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工************。 *.*企业信誉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文件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下载(网址:***.******.***,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元/份,在开标会现场报名及缴纳,缴后不退)。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及缴费手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江山市县河东路*号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补充公告和更正信息将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动态!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前将保证金电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山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江山合作银行城关支行;账号:***************。未中标者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天内退还(不包括中标公示时间),中标者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天内退还其投标相应保证金(不计息)。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先生;电话:****-*******)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人民医院 代理人:****** 联系人:徐一帷 联系人:杨晓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