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毕节市(原毕节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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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毕节市(原毕节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建设单位毕节海蓝医疗******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时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报价分**.**商务分**.**总分**.**报 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报价分**.**商务分*.**总分**.**报 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报价分**.**商务分*.**总分**.**报 价*******.**元公示期****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