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和平镇清临斗圩区整治工程--荷花池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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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和平镇清临斗圩区整治工程--荷花池泵站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兴县和平镇*.* 招标范围:为清临斗圩区整治工程的配套工程,该泵站为单灌泵站,具体设计装配一台***HL-*混流泵,配套一台Y***L-*电机,总功率为**KW,设计流量为*.**m*/S。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清单。*.*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拟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相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除外,上午*:**至**:**,下午**:**—**:**),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提供网页)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长兴县镜水蓝庭*-*-***)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