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胜南2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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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采油厂的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承担了该胜南*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我中心编制完成了《胜南*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工程名称  胜南*油田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油田胜南*区块位于台北凹陷西端的胜南构造带中部,向西距雁木西油田**km,向东南方向距神泉油田**km。项目所属吐鲁番油田,行政区划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管辖,位于市区东部,北距兰新铁路约**km,国道***线从油田通过。  项目共有*个油井平台,分别为*#、*#、*#、*#和胜南*平台,其中*#、胜南*平台位于吐鲁番市的东侧亚尔乡内,*#、*#平台位于葡萄沟乡内,*#平台位于吐鲁番市的东北侧吐鲁番示范区附近。本项目共开发油井**口,**口注水井,采用机械采油,注水开发;单井产油能*.*t/d,新建原油产能*.*×***t/a,产气量**.*×***m*/d。  *.建设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坎儿井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占地的影响,主要包括各项工程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产生的影响,井台占地为农田,外输管线穿越为戈壁,由工程占地面积较少,并已经对征地做出了补偿,工程对生态的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  开发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钻井过程中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施工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车辆尾气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上述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运营期主要是油气田内部各类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加热炉、无组织挥发的烃类气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产生的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生活废水等可能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上述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钻井废弃泥浆、岩屑,生产过程中含油污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所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声环境影响  开发期钻井、管线敷设和站场建设都会产生一定强度的噪声,特别是钻井过程中的噪声具有连续性,噪声强度大,施工期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已经对其作出赔偿;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井场抽油机泵产生的噪声,经预测,钻井平台厂界噪声可以满足标准要求。  三、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的要点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目前*台钻井平台已经完工,管线尚未建设,管线要求合理选址、选线,合理规划,尽量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尽可能减小对生态的影响。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加强巡检,最大限度减少烃类无组织排放,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保护措施  开发期钻井废水排入泥浆池蒸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运营期产生的采出水经神泉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井下作业废水运至神泉联合站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注水水质要求后,井下回注,不外排。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措施  钻井泥浆及岩屑排入井场内防渗泥浆池中,完井后就地固化填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交葡北废渣场处理。  (*)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在设备选型上选取低噪声型设备,对于机泵噪声较大的场所采用隔音或减震措施。  四、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具备油气资源可靠。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和产品价格竞争能力较强的行业优势,加上该项目具有良好的外部条件和采用可靠的工艺技术,可以确保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良好,项目可行。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吐鲁番采油厂  单位所在地:新疆鄯善县 邮编: ******  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箱:******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号 邮政编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日内在工程所在地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提出的意见。  *、环评报告基本完成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在政府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发放并收集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在信息公示、收集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基础上,统计分析公众意见,并进行信息反馈。  *、新疆环境保护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工程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对该工程的了解程度;  *、对该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对环保措施的认可程度;  **、对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对项目经济推动作用的认可程度;  **、是否同意工程建设;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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