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莱芜市环保局2015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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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示时间:****年*月**日-****年* 月**日(*个工作日)。通讯地址: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龙潭东大街***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lwhbck@***.com序 号*项目名称荷塘月色(安置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凤凰路以西、济青高速以南建设单位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杨家庄村民委员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m*,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m*,主要建设*栋**层+储藏、*栋*层+储藏及**栋*层住宅楼共***** m*;村委会、幼儿园、日间护理中心、配电站等配套公建共****.**m*。地下建筑(地下停车场、换热站、变电室等)总面积****m*。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废气: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废水:施工期间水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和雨后地表径流形成的泥浆水以及其中所携带的污染物。项目区内设置临时厕所,采取防渗、防雨淋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附近的化粪池设施,生活污水定期清运,禁止外排环境。建立处理建筑废水的沉淀池,沉淀池做好防渗,建筑施工废水及雨后地表径流的泥浆水及收集沉淀后回用,防止污染地下水体和附近水体。*、噪声: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针对施工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施工现场周围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设置不低于*.*m的密闭围档;(*)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远离周围居民区一侧,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从空间布置上减少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进行,规定限制作业时间,并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需要晚上施工的建筑施工工艺,必须事前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及证明,同时必须公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后方可施工;(*)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车辆进出项目区域要限制鸣笛,合理安排施工路线,施工车辆尽量避开周围敏感目标。经环评单位分析,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有关规定。*、固废:施工期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必须进行集中处理,由专人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二、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燃气废气、厨房油烟、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及垃圾收集点恶臭。燃气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烟道排放,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楼顶排油烟烟道排出。项目停车采用地上、地下两种停车方式,地上停车场尾气易于扩散,地下停车场设机械排风系统,车库废气排风口设于绿化带内,远离人群活动场所,排放高度大于*.*m。垃圾收集和贮存采用密闭方式,收集点设置在绿化带内。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收集后安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其进行吸附处理。*、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部分废水由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道路广场喷洒、冲厕等,其余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厂处理。项目区内排污管道及废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和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等设施做好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噪声: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及交通噪声。建设单位采取噪声源放在设备间,地下停车场风机位于地下,经设备间屏蔽及各种减振措施;对汽车采取项目区内禁止鸣笛,限速行驶,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人车分流,道路两侧绿化等治理措施。经环评分析预计,噪声能够达到标准。*、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用槽罐车外运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电磁辐射:规划项目地址的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γ辐射剂量率)在**~**(nGy/h)之间,高于《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研究》(****年-****年)山东省γ空气吸收剂量率(原野)平均值,但在泰安市环境天然本底γ空气吸收剂量率(原野)范围内(****年**月**日以前,莱芜市属于泰安地区)。拟建场地工频电场强度检测范围在*.**~*.**V/m之间,电磁辐射环境背景值射频电场强度检测结果在*.**~*.**V/m之间,拟建场地工频磁场强度检测范围**.**~**.**nT之间,远远低于标准值*.*mT(*mT=*,***µT=*,***,***nT);射频功率密度检测结果在*.*~*.*×**-*W/m*之间,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的要求;说明项目拟建场址辐射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外环境对项目区的影响*、周边企业:对该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的企业为华电国际莱城电厂,莱城电厂厂界距本项目最近距离为****m,烟囱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为****m。经环评单位预测分析,莱城电厂烟囱烟气经扩散至项目区后,项目区边界地面及楼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不超标,烟气排放对本项目影响不大。*、道路影响:项目距北侧济莱青高速公路***m,距东侧凤凰路***m。环评单位根据监测数据得知,居民楼噪声可满足标准,济莱青高速现状交通噪声对居民区影响较小。*、铁路影响:项目距南侧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m,环评单位根据监测数据得知,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外贴轨道中心线外**m处噪声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b类标准、**m处噪声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同时环评提出以下综合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优化总体规划设计,合理布局楼层内结构,遵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利用绿化带的降噪作用来削减噪声,各公用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振动的影响,合理进行平面布局,小区内设置“限速行驶”、“禁止鸣笛”标志,限制大型机动车进入小区,合理布置停车场位置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大大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经环评预测,居民楼内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公众参与情况采取问卷调查、张贴公告、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年*月**日发布第一次公示,****年**月*日进行第二次公示,本次共发放调查表***份,回收***份,回收率***%。***%被调查者坚决支持本项目建设。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公开了报告书的全本链接。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相关部门意见:****年*月**日,莱芜市国土资源局为建设单位出具《关于杨家庄荷塘月色项目(安置区)的预审意见》。****年**月**日,莱芜市规划局为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号)。*、****年*月**日,莱芜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为建设单位出具《关于申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年*月**日,莱芜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为建设单位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条字第***************号)。*、****年**月**日,莱芜市规划局、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芜市发改委、莱芜市环境保护局、莱芜市房地产管理局、莱芜市财政局、莱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莱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门会审并经莱芜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杨家庄村荷塘月色“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批表。*******出具项目具备供水接入条件的证明。*、莱芜高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出具项目可接入污水管网的证明。*、莱******出具了为项目提供供热证明。*、******出具项目具备天然气接入条件的证明。**************客户服务中心出具项目具备公共供电接入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