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南市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0615-154115030067)更正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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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A****受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南市信息化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南市信息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如下更正:*、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周六、日除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谈判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楼会议室。*、其他详见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卉女士 王洁女士 孙靖先生*、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号*、采购人联系人:谭科长*、采购人联系电话:********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titc*@***.com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紫金山路支行账号(******):*********************七、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至谈判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谈判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年*月**日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南市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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