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吉安市中心城区污泥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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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吉安市中心城区污泥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电话兼传真:****-*******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号(******)项目名称吉安市中心城区污泥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吉州区城北螺子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东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建设单位吉安市市政设施管护处环评机构吉******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州区城北螺子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东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占地面积为***** m*。处理工艺采用“好氧堆肥工艺”,主要处理工序为“物料混合破碎+一次好氧发酵+二次好氧发酵”,经过好氧发酵的污泥粪便用作园林绿化用泥质和林地用泥质,设计项目处理污泥粪便规模为***t/d,项目服务范围为吉泰走廊三县四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脱水污泥以及化粪池清掏粪便,其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井开区污水处理厂、泰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富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吉水电镀集控区污水处理厂)污泥不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主体工程(混料系统、一次发酵系统、二次发酵系统)、公用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辅助工程(综合楼、地磅房)、贮运工程(污泥收集系统、产品库)以及环保工程(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噪声治理设施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水。废水主要为污泥渗滤液、车辆冲洗水、生物除臭系统定期排放的喷淋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和吉安市新源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管网排入吉安市新源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终排入赣江。同时应对厂区地面、污水处理站、污泥、粪便放置场地和污泥处理车间等区域防腐防渗处理工作,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二)废气。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以及营运期产生的恶臭。对施工扬尘主要应采取围挡、加盖蓬布、封闭以及定期洒水等措施。对混料破碎过程和一次发酵过程产生的恶臭应分别采用*套由喷淋系统和生物滤池组成的生物除臭系统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排放。同时,为防止污泥粪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以及其他无组织排放恶臭对周边的影响,应采取封闭系统、限制运输路线和时间、强化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控制恶臭的产生和扩散。(三)噪声。噪声主要来自泵、风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搞好厂区的绿化美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四)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物除臭系统更换的填料和厂区的生活垃圾。更换的填料返回本项目污泥粪便处理处置系统中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分集中收集处理。原料堆场以及固废临时存放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中的相关要求。公众参与情况主要采取了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现场调查、网上调查等形式。共发放个人调查表***份、有效回收***份, **.*%的被调查者赞同本项目的建设;发放社会团体调查表*份、有效回收*份,***%的被调查团体赞同本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