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有关2015年传真机协议采购公开招标采购信息第024-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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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财政局委托,对****年采购传真机的协议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协议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制造厂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参加投标的,可授权一家经销商参加投标,并经销商投标文件需对此作出合理解释。投标人一旦中标,需有能力指定五家以上经营状况及诚信记录良好的经销商,作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传真机供货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采购传真机的协议招标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交付地址:/*、交付日期:*个工作日内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徐汇区漕溪北路***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室*、开标地点:徐汇区漕溪北路***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逾时到场或当场无法解密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不纳入评审范围。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徐汇区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肇嘉浜路***号地址:漕溪北路***号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曾妮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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