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盐县环境保护局拟对海盐县神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10kV塘富13553线#29~#33改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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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号)。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污染防治措施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kV塘富*****线#**~#**改道工程海盐县***省道,北至百尺北路,南至古荡河段海******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拟对***kV塘富*****线#**~#**段架空线路实施改道工程。工程新建单回路*.*km,拆除原***kV电力线路*.*km。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均须满足设计规程要求,合理选择路径,改线后的线路走向先S***省道西侧走向,再沿古荡河北侧走向。  此外,输电线路附近区块进行规划设计时,应合理设计规划布局,尽量远离输电线路。本工程公众参与采取现场公示的方式进行,****年*月*日于工程所在管委会进行了公示,****年*月**日于工程所在街道进行了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环境影响、简本查询方式及初步评价结论等。意见反馈方式主要为电话,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均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海*********kV塘富*****线#**~#**改道工程建成运行后,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其各项环境指标均能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因此,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运行期间内严格落实管理和监测计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工程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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