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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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一、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BJJF-****-***二、招标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三、招标内容: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提供物业服务,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整(RMB*******.**元)。四、招标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人:罗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人:成志凯、蒙沫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号电 话:***-******** 传 真:***-********五、合格的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时根据东检发【****】**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号普仁医院北侧)七、招标文件售价:RMB***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