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通农贷”业务的竞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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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市级财政将建立风险补偿金,开展“通农贷”业务。运用市场化方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更加畅通的融资渠道和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代理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立风险补偿金  市财政提供首期风险补偿金,代理银行按不少于风险补偿金的**倍进行贷款。以后视“通农贷”贷款规模适时追加风险补偿金。  二、贷款对象及用途  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粮食“全托管”服务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名单由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及镇、村联合推荐,银行确认。贷款主要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流通环节的融资需求。  三、竞谈人资格要求  各国有商业银行南通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南通分行、城市商业银行南通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南通市分行、南通农村商业银行等在南通市区经营周期满一年以上且在各县(市)区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竞谈人必须以在通最高级别机构的名义参加。  四、入围办法及需提供的资料  符合资格条件的银行自愿报名,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报名有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需制定“通农贷”产品设计方案,该方案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其中**%用于扩大“通农贷”风险补偿金规模。  *.服务流程,应尽量简化、方便。  *.担保方式,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要实现抵押担保的突破。  *.违约代偿责任  本次谈判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一经提交,不得进行更改。  五、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接受各银行“通农贷”产品设计方案,通过竞谈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代理银行。  六、 接受产品设计方案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产品设计方案接受地点:南通市财政局(跃龙路**号国际大厦****室)。  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委农办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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