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车辆出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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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凤庆县营盘镇人民政府使用过的*辆车作公开出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车辆基本情况*、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使用过的车辆云S*****,购于****年**月,车型为别克SGM****GL,出售底价*.**万元(二次公告)。*、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使用过的车辆云S*****,购于****年*月,微型车,出售底价*.**万元(二次公告)。*、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使用过的车辆云******,购于****年**月,车型为猎豹CFA****XQC越野车,出售底价*.**万元(二次公告)。*、凤庆县营盘镇人民政府使用过的车辆云SC****,购于****年*月,车型途观SVW****MED,出售低价**.**万元。二、报名事项(一)法人或机构购买需持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个人竞买需持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二)报名时每辆车需交报名保证金****.**元。(三)公告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四)报名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厅(凤平路中段,会展中心一楼)。(五)看车地点:县委政府地下车库(六)报名联系人: 王亚群 字金敏 张红艳联系电话: ****-******* 三、有关情况说明(一)出售时间及有关事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提前*日通知报名人,若报名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到场竞价,视为自动放弃,且不退还报名保证金。(二)未竞得人报名保证金将无息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可抵作部分购车款。竞得人如放弃购买,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三)车辆过户所涉及的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特此公告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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