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梅州市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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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梅州市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二、拟采购项目需求:(一)投资估算总额约人民币******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二)本项目的项目概况:建设安置房****套,占地规模约***.**亩,投资估算总额约人民币******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包括整个项目的开发过程,即从土地出让完成起到交钥匙的全部工作,含场地平整、施工、小区道路、园林、绿化、市政配套、社区配套等各项工作。即完成经审图中心、财政审核中心等相关单位审定并经市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全套施工图中的所有建设内容。梅******已与梅州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了该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鉴于该项目需要从土地使用权人处采购,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由梅******组织实施。三、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在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取得不少于***.**亩集中连片的商住用地使用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拟定供应商名称:梅******五、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限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对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函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 梅州市财政局 。六、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梅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登记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中环路(强华办公楼)*、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信******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项目联系人:廖小姐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广东信******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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