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基础设施PPP项目咨询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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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基础设施PPP项目咨询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位: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财政局二、采购项目: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基础设施PPP项目咨询服务三、采购内容:就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开展PPP项目提供的咨询服务。第一阶段:****年*月**日前向采购人提交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咨询文件,即提供PPP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包括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完善和规范现阶段项目咨询文件;第二阶段:协助甲方履行采购程序,协助甲方和中标人谈判并签订《PPP协议》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邀请采购供应商:******六、项目预算:视实际工作量核定。七、单一来源理由:*、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本项目PPP模式咨询工作时间紧急,项目材料编制周期不足**天。*、国内从事PPP项目咨询的单位较少,******是国内具有PPP模式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咨询机构。*、其他机构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满足财政部要求的咨询文件。八、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号联系人:孙继鸿 联系电话:****—*******代理单位:辽宁******联系人:陆玲联系电话:****-*******财政部门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号联系人:姚勇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辽宁省地市用户-营口市****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