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黑龙江群林--鹤岗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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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报告在报送审批前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期群林***kV变电站扩建*回***kV出线间隔,布置在站区南侧,占地面积*.**公顷,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需新征用地。 (*)本期鹤岗***kV变电站扩建*回***kV出线间隔和低压无功设备,布置在站区北侧和中部,占地面积*.**公顷,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需新征用地。 (*)新建群林变一鹤岗变*回***kV线路,线路长度约为**.*km,导线截面为*×***mm*。 本工程在松花江大跨越两岸锚塔附近与鹤岗电厂一群林变*回***kV线路进行换接,同时调整群林变的出线间隔。新建换接线路约*.*km,导线截面为*×***mm*。 二、工程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 (*)电磁环境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和预测结果,工程建成投运后变电站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居民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小于****V/m和***μT的标准限值 (*)声环境 根据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行噪声贡献值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 三、工程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建成后及时开展竣工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和环境跟踪监测,保证变电站和线路工程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居民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V/m和***μT的评价标准限制要求。 (*)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相地和相间距离,控制高压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对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有效地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在安装和维护高压设备时,要保证带电设备具有良好的接地和工作接地。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结论 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工程选线可行。经预测,工程运行对当地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电磁环境的影响均符合相关环境标准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注意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工程区域附近村庄及相关利益团体和个人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并简述理由;②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③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 (*)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查询或索取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 地址:佳木斯市保卫路***号 联系人:佟晓晖 电话:****-******* 七、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辽宁******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巷*号 联系人:曲建伟 电话:***-******** E-mail:******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