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蚌埠市商业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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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蚌埠市商业医院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蚌埠市商业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蚌埠市商业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蚌埠市商业医院项目;*、建设单位:蚌埠市商业医院;*、建设地点:蚌埠市凤阳东路**号;*、总投资:***万元;*、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门诊楼、住院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医院业务范围主要有内科、外科、泌尿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等科室,医院设病床***张。二、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来源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⑴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住院病房排水、门诊科室排水、办公生活污水等废水,废水经过医院预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并同时满足蚌埠市杨台子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杨台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淮河,不会降低淮河现有水环境功能。⑵废气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污水混凝沉淀预处理过程散发的臭味,以及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由于项目污水混凝沉淀预处理系统规模较小,污水池采用地下建设方式,对格栅井加盖,在采取了相应措施后,污水预处理系统周边大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场界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厂界二级排放标准。医院设有少量地面停车坪,地上车位较分散,且空气流通性好,对环境影响较小。⑶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人群社会活动噪声,排气通风装置产生的噪声以及水泵噪声等。项目在建设时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同时设备要设置减振基座或隔振支吊架,强噪声源在布局上应尽量远离门诊、病房及附近居民。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噪声源对声环境影响轻微,医院场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a类标准要求。⑷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医疗固废、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生活垃圾经医院设置的垃圾箱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市政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医疗垃圾在医院收集暂存后统一委托蚌埠市康城******处置,定期由蚌埠市康城******派专人专车进行清运,目前已经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处置措施可行。对于项目污水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污泥采用投放生石灰消毒后委托蚌埠市康城******进行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已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三、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公众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总量在区域范围内可以平衡。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主要途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写信、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五、 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蚌埠市商业医院;单位地址:蚌埠市凤阳东路**号联系人:王院长联系电话:***********六、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号;;单位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号;联系人:张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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