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汕头市北国饭店有限公司新津分公司中餐制售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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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新津分公司拟投资**万元在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与珠江路交界东南侧商铺*-*格投资建设中餐制售服务项目,项目地理位置为北纬:**°**'**.**",东经:***°**'**.**",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建筑面积为***.*m*,可同时容纳约***人用餐,内设有一个大厅及*间包房,厨房设置有*个炉灶,拟招聘员工**人,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项目正常营运过程中主要的污染因素为油烟废气、餐饮废水、生活废水、噪声、餐饮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等。废气: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的排放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不明显。废水:餐饮废水通过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汕头市龙珠水质净化厂。 噪声:空调、风机等设备合理布局、严格控制餐厅营业时间、加强环保管理,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可控制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内,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固废:项目产生的餐饮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清运、处理;废油脂统一收集交由有处理资格的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所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产生直接影响。根据相关环保法津法规,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此公告,公示期*天。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新津分公司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与珠江路交界东南侧商铺*-*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深******联系地址:深圳市留学人员(龙岗)创业园一园北区一楼邮 编:******联系方式:****-********传 真:****-********邮 箱:************新津分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