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西秀区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4标段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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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段中标公示安市公资交(建)示(****) *** 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安顺市西秀区水利局 委托 ****** 公开招标的 西秀区****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标段(安市公资交(建)告(****) *** 号) 已于 **** 年 * 月 ** 日 **时 **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湖******中标价:***.******万元 中标工期: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育松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设师注册(职称)证号:湘************第二中标候选人:甘肃九州******中标价:***.******万元 中标工期: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军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注册(职称)证号:甘************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万元 中标工期: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何跃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注册(职称)证号:黔************中标结果公示至 **** 年 * 月 *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