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省环保厅2015年4月3日作出的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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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时间原文链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kV江滨变***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浙环辐〔****〕*号****年*月**日见附件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关于***kV江滨变***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相关附件:关于***kV江滨变***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