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关于砀山县2014年度后续财政扶贫资金建设项目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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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砀山县****年度后续财政扶贫资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皖L********。招标文件中第*.*开标程序中第***.******.***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有效)。”更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调整。此补充说明也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砀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