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从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办公宿舍租赁项目(三次招标)(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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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从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办公宿舍租赁项目(三次招标)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需求描述:(一)采购项目名称:从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办公宿舍租赁项目(三次招标) (二)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元。(三)项目情况:我公司欲于从莞高速公路常平镇路段,环境及治安较好,交通便利,离常虎高速公路东深站出入口约*公里范围内的地段,租赁办公宿舍大楼用于从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使用。(四)租赁面积:要有独立围园,办公宿舍楼要总面积要求不少于****平方米,分*幢,其中一幢办公楼不少于****平方米,另一幢宿舍楼不少于****平方米。(五)配套设施:*)围园内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可划*个篮球场地,并有停车位,可停放**多辆车。*)宿舍楼要有**房间以上,并有独立的洗手间、阳台。宿舍楼一层设有食堂,内设厨房、杂物房、大小餐厅各*个(大餐厅可摆放**席,小餐厅可摆放*席)。*)办公楼内设:①会议室*个,大会议室约***平方米可容纳***人开会,中会议室约***平方米可容纳**人开会,小会议室约**平方米可容**人开会;②办公室**间以上,约每间**平方米;③公用洗手间每层*个,约每间**平方米。*)办公宿舍楼要求水电及消防设施设备齐全。电要满足***安。(六)其他要求:要求不用重新装修,可直接入住和办公使用。(七)租赁期限:**个月。 拟定供应商名单*、东莞市常平镇陈屋贝股份经济联合社申请理由: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经两次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均只有东莞市常平镇陈屋贝股份经济联合社参加本项目采购,经两次采购失败后组织专家讨论,经专家讨论小组(邀请张灿(东莞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方燕萍(广东章禹律师事务所)参加)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获取,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意见征集开始时间:****年**月**日 **:**意见征集结束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号采购人联系电话:****-********采购人传真:****-********采购监管部门: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采购监管部门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号行政中心主楼**楼**室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采购监管部门传真:****-********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总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号之三**楼分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B***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采购人、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公示期间无异议,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根据选定的采购方式自动选择)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