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怀宁县洪铺镇政府广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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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洪铺镇政府广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皖H******* 号发布日期:****年*月 ** 日一、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怀宁县洪铺镇政府广场改造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怀宁县洪铺镇人民政府****年第*号会议纪要 *、招标人:怀宁县洪铺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实施地点: 怀宁县洪铺镇 *、建设规模: 改造面积约****㎡,工程造价约**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洪铺镇政府广场改造土建、安装、市政等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施工总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年(****年*月*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以上记录的查询,若查询发现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存在以上情况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且该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料*、集中报名时间:**** 年 ** 月 ** 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报名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该工程的建造师。*、报名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院内,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联系人: 何宏兵 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招标文件工本费***.**元,售后不退。*、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由企业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年安全质量无事故证明材料(由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造师还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由企业当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建造师)居民身份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年(****年*月*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注:①、上述资料原件当场核验,复印件装订,所有报名资料须设置目录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或文件夹式),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复印件应有单位签章,封面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地点。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招标人:怀宁县洪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怀宁县洪铺镇联系人: 余一林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地 址:怀宁县纬五路(宏博商务酒店*#楼)联系人:谢 伟 电 话:****-******* ***********六、备注 *、本工程严禁转借他人资质投标,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否则由招标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依据《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管理暂行规定》记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黑名单,禁止企业在此后*-*年内参与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否则由招标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安徽省以外的投标企业须按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号文件》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怀宁政府信息公开网、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