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关于作出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太平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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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太平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文件名称:关于《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太平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请点击阅读或下载) 审批文号:江环政〔****〕***号审批时间:****年*月**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江油市环保局政务股) 通讯地址: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江油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环保局**、**号窗口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