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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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采购目录:其他货物 招标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撰写人:吴金婷 主题内容: 由******组织招标的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于****年*月**日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第二次招标信息,至投标截止时间,仅******一家单位参与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特向嘉定区财政局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并获批。由代理机构将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告知书发放给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进行了确认,于****年*月**日下午**:**时在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谈判。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成交单位:******成交金额:*,***,***.**元评标委员会成员:王嘉仪、曹有发、曹慧敏、樊和民和徐熙春。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地址:上海市长寿路***号恒达大厦****室,联系人:朱莹、肖晶,邮编:******,联系电话:********)提出质疑。感谢各供应商单位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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