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半升洞区块改造工程二期旧房拆除工程重新评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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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委托,于 **** 年*月**日在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对 半升洞区块改造工程二期旧房拆除工程 组织公开招标,在公示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提出疑义:舟******社保证明存在造假嫌疑。经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认定舟******提供的社保证明不实,决定取消舟******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柱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益佳 行政监督部门:区住建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丁科长普陀区审招办招投标监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端亮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代理单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