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10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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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对******茂名分公司**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一、建设项目的概况******茂名分公司**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新建**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新建***吨/小时酸性水汽提装置,**万吨/年焦化汽油加氢装置改为航煤加氢装置, 延迟焦化装置吸收稳定改造工程;配套工程包括硫磺回收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焦化汽油加氢装置改为航煤加氢装置和渣油加氢装置的配套工程。本项目生产装置位于******茂名分公司炼油厂厂区内,无需新征土地,项目总投资******万元,年开工****小时。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项目正常生产时的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硫磺回收装置焚烧炉净化尾气产生的烟气和航煤加氢装置加热炉燃烧烟气,通过高烟囱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管线、阀门和机泵等设施在运行中因跑、冒、滴、漏逸散到大气中的废气,主要为硫化氢、氨气和烃类物;拟建工程的废水主要包括来自机泵的含油污水、来自硫磺回收装置Claus尾气急冷塔、酸性气分液罐的含硫污水和来自航煤加氢装置高压空冷注水、分馏塔汽提蒸汽冷凝后产生含硫污水,废热锅炉排放的脱盐水及工人的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催化剂、保护剂、废脱硫剂和废瓷球等,装置的主要噪声源是机泵、空冷器、压缩机、风机及蒸汽放空口等。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方面:本项目新建一套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全厂含硫污水系统管网中的污水,可降低污水中硫化物的污染。本项目产生的含硫污水进入全厂含硫污水系统管网,送至酸性水汽提装置进行处理;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分别经各自管网送低浓度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污水排放水质满足相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废气方面:装置加热炉以脱硫的燃料气为燃料,从根本上减少加热炉烟气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使燃烧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燃气锅炉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新建一套硫磺回收装置,处理来自产品精制后的酸性气以及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后的酸性气,可减轻H*S的污染。回收硫磺后的尾气经焚烧处理后,经高烟囱排放,二氧化硫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装置产生的含硫污水均进行密闭管道输送,避免恶臭物质挥发污染周围环境。含硫污水汽提的原料水罐采用氮封和水封密闭措施,设置脱硫脱臭罐等,治理含硫污水罐恶臭气体排放。各装置安全阀启跳及在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和开停工吹扫排出的烃类气体及酸性气,分别排入火炬系统,可保证本项目烃类和酸性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固体废弃物方面:装置在生产中排出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失活的废催化剂、保护剂、废脱硫剂和废瓷球等,根据其所含金属的性质,可分为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排放的固废先在茂石化现有的固体废弃物堆场存放,然后定期外送回收或处置,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废弃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回收,不属于的固体废物进行安全填埋。噪声方面: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如加隔振垫,设消声器;加热炉采用低噪声火嘴。使本工程的工业噪声对厂界的影响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要求。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并加强管理,“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茂名分公司**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是炼油企业的废气、废水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属国内先进技术,本项目实施后,可保证茂名分司的H*S酸性气得到彻底回收治理,减少SO*的排放总量,并且本项目废气达标排放,有利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对含硫污水、含油污水等均进行了有效治理,废水全面达标排放,并采取“以新代老”节水措施,实现了全厂废水的“增产减污”;本项目固体废物属危险废物,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全面达到无害化处理。该项目投产后全厂SO*排放总量有所减少,水量、COD、石油类、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也有不同程度减少。项目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有效治理,做到增产减污,而且污染物达标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都能满足茂名市环保局分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存在火灾、爆炸、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风险,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率;采取风险减缓措施和建立有效应急系统,降低事故风险影响,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总体而言,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各项环保措施、节能减排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报告书建议,合理采纳和妥善解决公众参与意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后,将使项目实施过程及运行后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实现增产减污,从环境保护角度,本报告认为******茂名分公司**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建设可行。五、公众查阅及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期限公众查阅及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均采用发邮件给环评单位索取查阅。查阅及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期限至本公示结束后截止。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范围:项目周边*km范围内的个人及团体,以及关心本项目的个人及团体。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七、征求公众的具体形式见到此公示后,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信件、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反映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或建议,供建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单位在相关工作予以认真考虑,也供政府主管部门在审批工程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参考,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负责机构:茂******地 址:茂名市站前五路***号****-****室联系人:柯工电话:****-*******邮箱:mmhqkyz@***.com*、建设单位:******茂名分公司联系人:刘工邮箱:liuxl.mmsh@sinopec.com九、公从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