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昆山市鹿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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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鹿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发布单位:昆山市公安局 *、说明 苏******受昆山市公安局委托完成了对 “昆山市鹿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搬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昆山市公安局和苏******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昆山市公安局和苏******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 昆山市公安局和苏******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昆山市鹿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搬迁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昆山市鹿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昆山市鹿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搬迁项目(*)项目地点:昆山市***国道南侧、大虞河路东侧地块(*)项目所属行业:职业技能培训P****(*)项目内容:昆山市鹿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前身为昆山交警大队驾培中心)创办于****年,位于玉山镇城北昆北路,现因昆山市规划需要和人民群众对掌握驾驶技能需求的提高,昆山市公安局决定投资****万元,将昆山市鹿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搬迁至玉山镇***国道南侧、大虞河路东侧地块。本项目投产后预计需要工作人员及教练员约***人,学员每日最高***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报告表全文 (*)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昆山市公安局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家云联系地址:昆山市***国道南侧、大虞河路东侧地块*、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苏******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工地址:昆山市亭林路***号E-mail:*********@qq.com*、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意见反馈 (*)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附件 :《昆山市鹿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搬迁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