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注射器(第二次招标)吉政采【2015】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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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注射器(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吉政采【****】***号 开标日期:****-**-**开标时间:**:**工程所在地:吉安市 开标地点:项目业主:代理机构: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类型:发布日期:****-**-**发布人:邓超项目概况谈判邀请函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联系方式采购人: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冯明 联系电话:****-********、招标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邓超 联系电话: ****-******* *、项目说明招标项目名称: 注射器(第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吉政采【****】***号项目分包情况:项目采购预算(元)注射器*******、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报产品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注册登记表)。(*)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厂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展示。*、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自行在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成本(*)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招标人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不分包收取);标书工本费为:人民币贰佰元(不分包收取)。(*)投标人须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在****年*月**日**:**之前(******账户)转入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开户行:吉安******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备注:网银交易时开户行请选择吉安******营业部行号:************(*)除采购人取消采购计划外,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不予退回。*、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文件递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招标人拒绝接受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点击下载附件:谈判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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