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通州区乡镇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中标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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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乡镇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经过澄清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人为: ****** 公示期为**日历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投诉书的形式提出。 投诉书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磊 电 话:*********** 邮 箱:****** 传 真:***-******** 通州区水务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批复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