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QZT2015-10安溪县龙门中心卫生院医用电梯设备安装及服务采购公开招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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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T****-**安溪县龙门中心卫生院医用电梯设备安装及服务采购公开招标的公告******受安溪县龙门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QZT****-**二、招标项目名称:安溪县龙门中心卫生院医用电梯设备安装及服务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自费组织到现场勘察。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泉州地域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六、获得采购文件的办法: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 ***.******.***.cn/)安溪县龙门中心卫生院电梯及服务采购(定稿).doc。无法实现正常下载的,请按照本公告的联系方式与我司联系下载事宜;报名费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缴纳,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节假日除外)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时 (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 *:** 时(北京时间)十、投标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层)十一、采购单位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十三、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泉州友谊支行 帐号:******************* 联系电话:****-********传 真:****-********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子邮箱:ztzbcg@***.com十四、本采购文件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十五、本次采购拒绝整体原装进口产品。十六、本次采购解释权归属******。十七、本次采购活动接受行政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