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视频会议设备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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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来凤县人民检察院采购项目名称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视频会议设备预算价**.*万元联系人李鸣联系方式***********采购人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湖******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和视频会议设备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本项目属于涉密项目;*、依据鄂财采发[****]*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满足省、州相关建设要求,并与上级系统完全兼容。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拟成交价格预算价以内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公示期五个工作日采购人:来凤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李鸣 联系方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来凤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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