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仪征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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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江苏省仪征市真州西路**号邮 编:******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公众参与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仪征港区新增低温乙烯中转配套工程项目 扬州化学工******南******投资****万元,在***、***码头新增输液臂*台,并新建低温乙烯管线、乙烯卸船预冷管线、乙烯火炬管线各****米,对并现有廊道进行改造。无*、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实节能、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确保各项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强化环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采取合理的作业方式,减轻施工作业扬尘污染。加强施工噪声控制管理,控制施工时间,确保工程周边敏感目标处声环境功能达标。施工期噪声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废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乙烯废气产生及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标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用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固废,不新增生活垃圾。*、按《报告表》结论,本项目***、***码头卸船区均设置***米卫生防护距离,现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该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各类环境敏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