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毕节市市委办2号门面(桂花市场内)招租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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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示项目名称毕节市市委办*号门面(桂花市场内)招租招租单位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交易类型现场竞价交易时间****年*月**日**时**分交易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室承 租 方第一承租候选人:戴永先(原租户)第二承租候选人:高应霞第三承租候选人:付汉江承 租 价第一候选人:人民币捌万零叁佰捌拾圆/年(¥*****.**元/年),每年递增*%第二候选人:人民币捌万零叁佰捌拾圆/年(¥*****.**元/年),每年递增*%第三候选人:人民币柒万陆仟叁佰捌拾圆/年(¥*****.**元/年),每年递增*%公 示 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意向承租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租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