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西藏隆孜县列麦乡当来木村聂布达自然村公路一阶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GFTC15U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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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隆孜县列麦乡当来木村聂布达自然村公路一阶段施工项目已由西藏山南地区交通运输局“山交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孜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隆孜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项目名称:隆孜县列麦乡当来木村聂布达自然村公路一阶段施工项目;(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隆孜县列麦乡当来木村聂布达自然村公路位于隆孜县列麦乡当来木村,起点接准龙公路,终点位于当来木村聂布达自然村,路线总长*.***公里;全线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宽度为*.*米,路面宽度*.*米,设计行车速度为**公路/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ò级标准。其余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执行。(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四)建设地点:西藏山南地区隆孜县;(五)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六)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三)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六)良好的财务状况(七)具有类似工程高原施工经验;(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统一装订成册)到北京中招******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四)安全生产许可证;(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二)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分(北京时间)在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准时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隆孜县人民政府联 系 人:普布扎西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地 址:拉萨市太阳岛阳光花园C-***联 系 人:赵辰嘉联系电话:****-******* ***********北京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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