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松国土告字[20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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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项目编号:皖H*T-***** 宗地编号****-**宗地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宿松县长铺镇铁寨路西侧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绿化率(%)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备注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商服用地兼容量≤**%)。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前期购置土地但尚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买活动。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实际到帐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二)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三)竞得人若将其竞得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投资建设的,******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号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安诚 孙荣开户单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宿松支行 账 号:******************** 宿松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关注安徽招标咨询网微信,随时随地获取最新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