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液化气外供储运设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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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项目名称:液化气外供储运设施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厂区内原装置界区内项目概况:为配******安庆 ** 万吨/年醚前液化气深加工项目(一期),安庆石化与中安华谊签订协议,为其提供原料醚前液化气**万吨/年,中安华谊项目副产丁烷输送至安庆石化,由安庆石化负责销售。因此,需对现有二十罐区和化肥液化气罐区进行改造,并新建部分物料输送管道。二十罐区改造内容:新建*个****立方米的醚前液化气,将原液化气储罐*个改为*个醚前液化气储罐和*个丁烷储罐;化肥液化气罐区:将*个液化气储罐调整为醚前液化气储罐。该项目总投资****.**万元。(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清罐废水和喷淋废水;*、废气: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新增储罐检修时的放空废气;*、噪声:拟建项目噪声为新增的机泵噪声;*、固废:拟建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废水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处理:项目储罐检修时的排空废气经火炬系统处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处理:本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噪声处理:项目机泵噪声主要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并采取相应的减震、消声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推荐模式进行预测后,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的*类标准。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建设单位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基本合理,清洁生产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不需要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名称:******安庆分公司拟建地点:******厂区内原装置界区内联 系 人:江科长 联系电话:****-*******评价单位名称:南京******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嘉陵江东街**号**幢**楼联 系 人:张工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电子信箱:************安庆分公司南京**********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