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审判楼部分设施修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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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审判楼部分设施修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审判楼部分设施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YFYTZC-****-***招标人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招标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号招标人联系方式:崔晏铭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市******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层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海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标注的全部工程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资金来源: 自筹工期:**日历天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资格审查时须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证;*)、****年度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评价报告》;**)、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税收证明:缴纳近*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投标人须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至**:**,下午**:**至**:**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号台)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号台)。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购买,***元/套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项目联系人:王海强电话:****-*******